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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1)命题和阅卷: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内容:
A.教科局教师类岗位笔试内容:
《科目一》:学段教育综合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课程标准)、教育法律法规及时事政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科目二》:学科专业知识(申报科目的专业知识)。
B.其它单位综合类岗位笔试内容:
《科目一》: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常识等;
《科目二》: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
C.医疗类岗位的笔试内容:
《科目一》:卫生政策法规、公共卫生管理、医疗卫生常识等;
《科目二》:公共医学基础知识
本次笔试成绩不设最低分数线,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笔试结束后,要进行雷同试卷甄别,严肃处理作弊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