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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0年招聘公告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0-10-14 21:37:28 |  访问:20195

为提升我院综合实力,把我院建设成为具有中国特色、世界一流水平的国家医学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具有3年及以上相应岗位工作经验的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严谨求实、爱岗敬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

3.第一学历应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专业技术岗位需具备应聘岗位的相应执业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具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能力。应聘医师岗位人员还需具有较强的临床医疗能力和科研潜力,已完成或已参加并能按期在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完成培训计划及考核。应聘护理岗位人员还需满足在现工作单位急诊、重症、儿科均达到三个月及以上的临床护理工作经历要求。

6.应聘行政后勤部门人员还需具有履行职责需要的政策水平、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好的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能较熟练进行计算机操作,有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水平。

7.具有良好的专业训练背景,且满足相应工作资历要求:

(1)应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须满足取得最高学位后在三级甲等医院从事相关岗位连续工作满3年,还须满足现工作单位为三级甲等医院。如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完成国家级外派支援任务满2个月及以上的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最高学位后的工作资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2)应聘行政及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须满足取得最高学位后在医院从事相关岗位连续工作满3年。如有5年及以上三级甲等医院相关岗位连续工作经验,取得最高学位后的工作资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3)岗位另有要求的,详见岗位计划表。

8.符合应聘岗位的其他要求。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 号)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医德医风或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或年度考核不称职、基本称职,或受过记过及以上行政处分的;

7.发生过医疗、教学等差错事故未过处理期,或因学术道德问题、学术不端行为受过处理的;

8.申报材料不真实,或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提交申报材料的;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受理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2日-2020年10月26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广州中山二路58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9号楼3楼人力资源处人事科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并提交纸质材料

(4)提交材料:

①填写《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登记表》(附件2)和《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情况表》(附件3),其中《报名情况表》请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电子邮箱:3336718741@qq.com(文件及邮件请按“岗位编号+姓名”命名);

②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证明;

③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聘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获批科研基金项目批件和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业绩和获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sci论文须由相关机构出具检索证明,基金、专利需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

⑧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

⑨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及现实表现(含在现单位的年度考核、医师定期考核、医德考评以及其他奖惩、工作表现等情况);

⑩专家推荐信,不少于两位现工作单位高级职称推荐人的亲笔签名的推荐意见(注明专家姓名、单位、职务或职称、联系方式等)。

注意: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排列。

(二)资格审查

医院将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可参加考试。通过资格审核的名单将以短信方式通知应聘者本人。

(三)考试考核

考试由业务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组成,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 业务能力考核

(1)业务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应具备的岗位基本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综合素质考核。

(2)护理岗位需增加操作技能考核,操作技能考核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护理初试成绩由业务能力考核成绩*50%与操作技能考核成绩*50%合成为初试成绩。初试成绩低于70分,或业务能力考核及操作技能考核任意一项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综合素质考核。

业务能力考核合格及初试成绩合格名单将在医院招聘网站公布。

2. 综合素质考核

根据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考核成绩(护理岗位按初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最低分数线进入综合素质考核(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未达到比例人数,按实际人数)。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能力、素质以及英语表达水平,满分100分,根据综合素质考核最终结果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推荐人选,低于70分不进入医院院长办公会审议范围,符合条件的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

综合素质考核情况作为推荐进入学校专家评审小组会议的依据,成绩不计入学校专家评审小组会议审议环节。

(四)医院院长办公会审议确定推荐人选

(五)学校专家评审小组评审

经学校人力资源管理处审核通过的,提交学校附属医院(中心)补充事业编制人员专家评审小组会议评审。经专家评审小组会议评审通过的,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

(六)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七)体检、考察和公示

医院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名单将在医院招聘网站公布。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录用人员,学校按规定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事业编制进人手续,医院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聘后管理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和医院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准确把握招聘条件,按要求进行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未按照要求完整、如实填报应聘信息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核的,由应聘者本人负责。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应聘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中国港澳台地区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三)年龄、任职年限、工作经历等时间截止期限计算至2020年12月31日。

(四)请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考核,凡未携带者,或与所携带证件个人信息存在不符者,一律取消考试考核资格。

(五)本公告由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公开招聘工作由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监察处负责监督。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58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9号楼3楼

咨询电话:020-87332678(李老师、宋老师)

监督电话:020-87615410(医院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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