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当前位置:首页>>
公告会议
>>最新公告>>
正文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政治辅导员公告 2021-08-24 来源:组织人事部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拟公开招聘政治辅导员(非事业单位编制)2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思想政治辅导员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心理学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1年5月31日后出生);2021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在境外获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3.中共党员。 4.热爱学生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工作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5.身心健康。 (二)具体条件 1.在大学期间曾担任学校(二级学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助理、部长、社团负责人、年级团总支副书记或班长、团支部书记等主要学生干部,要求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一般满两年。同等条件下曾任专兼职辅导员者优先考虑。 2.获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奖学金”等荣誉称号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要求入住学生公寓,能在相应岗位持续工作不少于3年。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 2021年8月24日至9月1日15:00,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办法:应聘者下载并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辅导员岗位应聘表》(附件),于2021年9月1日15:00前将应聘表和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zjxg@zjc.zjut.edu.cn。邮件主题注明“应聘辅导员姓名”字样。 3.资格审查:2021年9月6日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参加后续考录环节。 4.确定拟聘人员:根据考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 5.体检:拟聘人员应在学院指定的县(区)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进入公示环节;如体检不合格,则按考录成绩从高到底依次递补。 6.结果公示:拟聘人员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按规定程序通知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四、待遇及考核 本次招聘的人员参照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实施同岗同酬,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初签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不合格将解除合同。 五、联系方式 学生工作部章老师0575-81112757 组织人事部周老师0575-81112527 电子邮箱:zjxg@zjc.zjut.edu.cn 附件【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辅导员岗位应聘表.doc】已下载次 上一条:校园道路整修施工公告 下一条:关于组织绍兴市高等教育内涵建设项目评审专家库成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返回】 |